网游打金者:我们也是合法劳动 自给自足
搅局
与李汝平“个体户”式的打金者不同,方先生则一口气投资了二三十台机器,雇了一批人来专门打金,方先生2005年《魔兽世界》刚上线时就杀入其中,“那时除去成本,一个月能净赚一两万”。
不过今年初,方先生却决计走人不干了。“现在一个月只能卖五六千,扣掉成本之后就没多少钱了。”方先生叫苦不迭,“工作室太多了,价格上不去,而外挂、盗号更是把整个市场都搞坏了。”
网游外挂是一种作弊程序,用户利用外挂可以轻易得到其他正常用户无法得到、或必须通过长期打造才能得到的游戏效果。“工作室打金要一天时间,用外挂只要4个小时。”方先生无奈地叹息,“我们根本无法与之竞争。”
由于外挂严重破坏游戏平衡,运营商对此坚决打击,轻则回档,重则封号。但是运营商的监管往往会延时,一般3天之后才封号,这时往往交易就已经完成了,最后受损的还是玩家和工作室。
盗号则更加恶劣,玩家辛苦多时的金币和装备往往一夜之间不翼而飞。目前,盗号已经形成了一条完整的产业链,有人通过散布木马等手段批量盗号,获取大量的虚拟物品,然后打包发送变卖给收货商。
通过盗号得到的虚拟物品,业内称之为“黑货”。对工作室而言,黑货的涌入将导致游戏币和物品迅速贬值。
对此,《魔兽世界》的中国运营商九城4月9日向记者表示,“盗号还会造成玩家流失。”因此,九城日前宣布,“将不仅仅处罚盗号者和销售团体,并将严惩所有经手盗号金币的玩家,一经确认,永久冻结。”
“这也是国内B2C网站做不起来的原因,风险太大,企业会承担太多黑货假货以及封号的成本。”张培骜说。此前,定位于虚拟物品交易B2C网站的IGE中国,以及陈年创办的我有网都已退出市场。
“国内90%的工作室都是规范的。”李汝平说,人们往往认为这就是虚拟物品交易以及网游工作室造成的,但事实上工作室更痛恨外挂和盗号,“希望国家有关的部门也能对贩卖盗号木马和外挂加大查处力度。”
期待被认可,期待规范与监管,几位被访者都表达了这样的心声。
博弈
虚拟物品交易蔚然成风后,网游运营商显得心绪复杂——心存向往的同时又心存忌惮。
张培骜说:“大部分运营商对虚拟物品交易的态度是暧昧的,不支持,也不反对。”因为玩家确实有交易的需求,虚拟物品交易提供的东西能满足很多玩家的需要,一定程度上能帮助游戏积累用户。
运营商却担心,打金工作室过多会导致游戏币以及装备大幅贬值,破坏游戏环境,最终导致玩家流失。
不过,聪明的巨人董事长史玉柱发现,与其让少数玩家卖装备赚钱,不如运营商自己来卖。去年,《征途》将游戏免费加道具收费的模式发展到极致,造就了纽交所上市的财富神话。
如今“运营商卖道具”已经成为一种行业趋势,目前80%的中国游戏营运企业都以道具收费作为商业模式,“这印证了虚拟物品交易有巨大市场价值,运营商这么做其实是在和工作室争夺这一块市场的利润。”某业内人士表示,这给不少打金工作室带来了巨大的压力。
出品《魔兽世界》的暴雪更是坚定不移地反对游戏中的打钱、代练行为,一举起诉了Peons4Hire等打金公司并获胜诉。不过,与一些媒体报道的在北美《魔兽世界》服务器上所有打金行为均属非法不同,“其实法院判决的是,在游戏中发布未经授权的广告是违法的,并没有禁止金币交易和代练服务。”张培骜解释。
在打金者和运营商斗智斗勇时,由于双方在产业链上各自应该承担的责任和权利尚未明晰,相关的法律法规何时才能明确成了问题的关键。但在目前,我国并没有专门针对虚拟物品的法律出台。
此前的2007年3月,文化部、中国人民银行等14部委曾联合下发《关于进一步加强网吧及网络游戏管理工作的通知》,其中为防范虚拟货币冲击现实经济金融秩序做了如下规定——“严格限制网络游戏经营单位发行虚拟货币的总量;虚拟货币不能用于购买实物产品;虚拟货币赎回为法定货币,其金额不得超过原购买金额;严禁倒卖虚拟货币。”
张培骜认为,除了极少数游戏运营商发行的可支付其它渠道的虚拟货币,以及作为一种因为网银支付普及率低而形成的一种暂时性的补充支付手段以外,大部分游戏中的金币只是游戏内的一种道具,并不具备一般等价物的特征和冲击金融体系的能力,“这个行业肯定不能简单的禁止,而应当规范与监管。”
张援引了韩国政府监管虚拟物品交易的例子作为参考。据了解,韩国政府在2007年先后出台法律明确虚拟物品的价值,明确虚拟物品交易受到法律保护,对于通过偷盗,利用系统漏洞获取的虚拟物品获利的行为进行法律严惩,并对于虚拟物品的交易开始征税,将虚拟财产纳入国家经济范畴,“这是个值得借鉴的做法,既能有效地规范这个行业,又能为国家创造收入。”
对于政策的走向,打金者们似乎并没有太多的发言权。但是,李汝平的一句话令人印象深刻——“至少这解决了我们的工作,又没有偷又没有抢,我们也是在靠自己的双手吃饭。”